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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信息协会信息主管CIO)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福建省信息协会信息主管(CIO)分会,简称“福建CIO分会”,是由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息化用户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以及政府部门、国内外知名IT软件及咨询企业、咨询机构、行业协会、院校和人才机构、媒体等相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及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的省级社团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条
福建CIO分会的宗旨是:“搭建平台,增进交流,辅助决策,推动变革”。福建CIO分会工作遵循的策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推动、行业突破、区域展开”。福建CIO分会的使命是:通过宣传、教育与交流等方式,推动企业信息化与CIO职业化,实现组织与个人的成功。
第三条
CIO分会接受福建省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福建CIO分会的业务范围
(一)、跟踪研究国内外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趋势和我国信息化进展情况,发布福建省有关信息化的综合和专题分析研究报告,为政府制定信息化政策和企业制定信息化规划提供决策建议。
(二)、贯彻“数字福建”的整体部署,在福建政府部门的指导下,长期征集和推广信息化适用技术和优秀解决方案与成功案例,在福建CIO分会网站(www.fjcio.org)和省内外媒体上进行示范宣传,为信息技术企业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推广提供切实、有力的帮助。
(三)、
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合作关系,构建企业信息化的推广渠道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四)、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教育培训方式,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交流企业信息化实施经验,探索推广企业信息化的投融资机制,研究提出企业信息化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为企业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实施提供帮助。
(五)、配合会员单位分行业、分专题开展企业信息化应用推广和宣传活动。
(六)、每年召开一次福建CIO与信息化(或信息安全)高峰论坛。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在福建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息化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中高层领导、信息化负责人,国内外信息技术厂商、IT专业媒体、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个人,承认本分会章程,关注部门、行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的均可申请加入分会。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分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规定参加分会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分会提供的信息化建设咨询支持;
(四)、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分会的各项决议;
(二)、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分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向分会反映信息化应用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全权管理CIO分会会员、理事会组建以及福建省信息主管(CIO)分会的日常运作和活动。(完)
欲了解福建CIO分会详情,请联系:0591-873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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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生
陈女士
E-mail:fjcio@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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